以下是危险品海运出口从订舱到清关的详细流程及关键步骤,供参考:
一、订舱阶段
- 确认货物信息
- 提供准确的危险品信息:UN编号、正确运输名称、危险类别(Class)、包装类别(PG)、闪点(如适用)、CAS编号等。
- 确认包装方式:需符合IMDG Code(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合规包装(如UN箱、钢瓶等)。
- 选择合规船公司
- 并非所有船公司都承接危险品,需提前确认航线、船东是否接受该类别危险品(如锂电池、化工品等特殊要求)。
- 提供《危险品运输声明书》(DGD)和《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 订舱申请
- 向船公司或货代提交订舱委托书,注明危险品性质、包装、积载要求等。
- 部分高危货物需提前10-14天申请(如第1类爆炸品、第2.3类有毒气体等)。
二、包装与标签
- 合规包装
- 使用经认证的UN包装,并标注UN标记、包装等级(如II类包装)。
- 包装需通过跌落试验、堆码试验等(需提供《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 标记与标签
- 外包装粘贴危险品标识(如腐蚀性、易燃液体等菱形标签)。
- 集装箱外需贴放:
- 危险品标牌(矩形,尺寸≥25cm×25cm);
- 联合国编号(UNXXXX);
- 正确运输名称(如“ISOPROPANOL, 3, UN1219”)。
三、申报与单证
- 危险品申报(DGD)
- 由货代或申报员向船公司提交《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
- 需提供:MSDS、包装证明、危险品分类鉴定报告(由CNAS认证实验室出具)。
- 海事局备案
- 在中国需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由海事局审批(需提前48小时)。
- 其他单证
-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空海运版本不同);
- 装箱证明书(危险品专用,由监装员签字);
- 出口报关单(需与危险品申报信息一致)。
四、装柜与运输
- 监装要求
- 危险品需由专业监装员现场监督装箱,确保无泄漏、堆叠符合隔离要求(如氧化剂与易燃物隔离)。
- 冷藏危险品(如某些有机过氧化物)需预冷集装箱。
- 船方特殊要求
- 部分货物需甲板积载(如第2.1类易燃气体);
- 第4.3类遇水反应货物需防水处理。
五、报关与清关
- 出口报关
- 提交报关单、发票、箱单、申报单等,需与危险品资料完全一致。
- 部分国家需提前发送ENS(欧盟)或ISF(美国)信息。
- 目的港清关
- 进口国可能要求:
- 当地MSDS翻译件;
- 危险品进口许可证(如印度DGFT许可);
- 特殊清关文件(如美国EPA表格、澳大利亚NICNAS认证)。
- 可能面临检验检疫(如GHS标签核查)。
- 进口国可能要求:
六、常见风险点
- 单证不符:MSDS成分与报关数据冲突会导致退运。
- 瞒报误报:罚款可达货值3倍(如中国海事局严查锂电池瞒报)。
- 隔离不当:如酸类与碱类混装可能引发事故。
注意事项
- 提前确认目的港法规(如沙特SASO、土耳其TURKCE认证)。
- 建议购买危险品专项运输保险。
- 使用专业危险品货代(如DHL Global Forwarding、Bollor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