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的特殊规定与航空公司限制

以下是关于中国出口空运危险品的特殊规定与航空公司限制的详细说明,供您参考:


一、中国出口空运危险品的特殊规定

1. 法规依据

  •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部)
    中国民航局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TI)制定,是核心监管文件。
  •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要求出口危险品包装必须通过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并加贴UN标记。

2. 出口前必备流程

  • 危险品分类鉴定
    需由海关认可的实验室(如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出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明确UN编号、类别、包装等级。
  • 包装合规性
    • 包装需符合《国际空运危规》(IATA DGR)和GB标准(如GB 12463-2009)。
    • 锂电池需满足UN38.3测试+1.2米跌落测试,并随附测试报告。
  • 报关文件
    • 需提供MSDS(中英文)、危险品申报单、包装证明、航空运输鉴定报告。
    • 部分类别(如爆炸品、放射性物质)需额外向民航局申请许可。

3. 特殊物品限制

  • 锂电池(UN3480/UN3481)
    • 禁止客机运输锂金属电池(UN3090)。
    • 锂离子电池电量≤30%可豁免部分限制(PI 965 Section II)。
  • 磁性物质(UN2807)
    需提供磁场强度测试报告(距表面2.1米处≤0.159A/m)。
  • 隐含危险品
    如汽车零部件(含燃油残留)、医疗设备(压缩气体)、化学样品等需额外筛查。

二、航空公司常见限制

1. 主流中国航空公司要求

航空公司典型限制
中国国际航空(CA)拒运第1类爆炸品、第7类放射性物质(需专项审批)
东方航空(MU)锂电池货物需预装板(不接受散舱),单票≤100kg
南方航空(CZ)拒运自反应物质(UN3221-UN3240)
国泰航空(CX)要求所有危险品订舱前72小时提交完整文件

2. 通用限制条款

  • 禁运物品
    感染性物质(UN2814/UN2900)、干冰(UN1845)超过200kg/航班需单独申请。
  • 温度控制
    某些化学品(如过氧化物)要求全程温控(15-25℃),需使用主动制冷集装箱。
  • 中转限制
    经欧美枢纽(如法兰克福、迪拜)时需符合当地ADR/RID法规补充标签。

三、操作注意事项

  1. 瞒报后果
    若未申报危险品,航空公司可处以运费10倍罚款(最低5万元),并列入黑名单。
  2. 季节性限制
    高温季节(6-9月)部分航空公司暂停运输4.1类自燃物质。
  3. 文件时效性
    鉴定报告有效期通常为1年,但锂电池UN38.3测试报告永久有效(除非产品变更)。

四、建议操作流程

  1. 提前2周联系航空公司货运部门确认舱位及特殊要求。
  2. 使用IATA《危险品规则》最新版核对包装代码(如4G/X12/S)。
  3. 在运单显眼处标注“Dangerous Goods as per attached Shipper’s Decla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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