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中国对危险品出口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包装与标签要求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危险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性,同时符合国际运输规则。
二、法律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
- 《国际空运危险货物规则》(IATA DGR)
-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
- GB系列国家标准(如GB 190、GB/T 191等)
三、危险品分类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危险品分为9大类:
- 爆炸品
- 气体
- 易燃液体
-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 放射性物质
- 腐蚀性物质
-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四、包装要求
(一) 包装类型
- 桶类包装:钢桶、铝桶、塑料桶等
- 箱类包装:木箱、胶合板箱、再生木箱、纤维板箱、塑料箱等
- 袋类包装:塑料编织袋、纸袋、复合袋等
- 复合包装:由内包装和外包装组成的包装形式
- 压力容器:用于装运气体的钢瓶等
(二) 包装性能要求
- 密封性:必须确保无泄漏
- 强度: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振动、挤压和冲击
- 相容性:包装材料必须与所装危险品相容
- 防护性:能防止内装物因温度、湿度或压力变化而受损
(三) 包装等级
根据危险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 I类包装:高度危险性物质
- II类包装:中度危险性物质
- III类包装:低度危险性物质
(四) 包装检验
- 性能检验:包括跌落试验、堆码试验、气密试验等
- 使用鉴定:检查包装的实际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 周期检验:包装生产企业需定期进行检验
五、标签要求
(一) 危险品标签
- 基本要素:
- 危险品类别/项别号
- 图形符号
- 文字说明(如”易燃液体”、”有毒”等)
- 底色和符号颜色符合标准规定
- 尺寸要求:
- 最小尺寸:100mm×100mm
- 菱形形状
- 边缘内线宽度≥2mm
- 粘贴要求:
- 必须牢固粘贴在包装明显位置
- 不得被其他标签覆盖
- 同一包装上需显示所有相关危险性标签
(二) 运输标签
- 联合国编号(UN号):4位数字
- 正确运输名称
- 托运人和收货人信息
- 净重和毛重
- 应急联系电话
(三) 特殊标签要求
- 海洋污染物标记:适用于IMDG规则定义的海洋污染物
- 方向箭头:某些液体危险品需标注”此面朝上”
- 限量包装标记:适用于限量运输的危险品
六、标记要求
- 联合国包装符号:text复制下载UN X/Y/Z 国家代码 生产年份 生产厂家代号 包装类型代码
- X:包装类别(I、II或III)
- Y:相对密度(液体)或最大总重(固体)
- Z:液压试验压力(kPa)
- 其他标记:
- “回收”或”可重复使用”标记(如适用)
- 包装生产日期
- 特殊操作说明
七、特殊要求
- 锂电池:
- 需加贴锂电池操作标签
- 标明瓦时数或锂含量
- 符合UN38.3测试要求
- 有限数量包装:
- 使用有限数量标记
- 内包装有严格限量要求
- 例外数量包装:
- 使用”EQ”标记
- 豁免部分运输要求
八、出口流程
- 包装选择:根据危险品性质选择合适包装
- 包装检验:由海关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
- 标签制作与粘贴:按标准制作并正确粘贴
- 申报检验:向海关申请出口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
- 获取证书:合格后获得《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报关出口:凭鉴定结果单办理报关手续
九、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
- 常见错误:
- 使用未经检验的包装
- 标签尺寸、颜色不符合标准
- 遗漏必要的标记
- 包装等级与危险品等级不匹配
- 注意事项:
- 不同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可能有附加要求
- 进口国可能有额外规定
- 标签必须使用耐久材料,确保运输过程中不脱落、不褪色
- 定期关注法规更新,特别是联合国TDG每两年一次的修订
十、违规处罚
违反危险品出口包装与标签要求可能面临:
- 货物退运
- 行政处罚
- 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时)
- 被列入海关失信企业名单
结语
中国危险品出口包装与标签要求严格且复杂,企业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确保出口顺利进行并符合国内外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