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运输条例与工业产品包装规范
德国作为欧盟核心成员国,运输条例严格遵循欧盟标准。所有进口商品需提前通过欧盟的 I customs 系统提交电子申报,包含详细的商品描述、HS 编码(精确至 8 位)及原产地信息,申报价值需与商业发票完全一致,误差不得超过 5%。对于机械类产品,必须随附德文版 CE 认证证书及欧盟符合性声明,缺失相关文件将面临货物滞留,每日仓储罚款高达货值的 0.5%。
包装要求方面,德国推行环保包装法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缓冲材料,优先采用再生纸浆和可堆肥塑料。木质包装必须符合 ISPM 15 标准,且需在显著位置标注熏蒸证书编号及处理方式(如 HT 代表热处理)。电子类产品包装需印上回收标识(Der Grüne Punkt),并注明材料成分比例(如 “80% 再生塑料”),外箱需有 bilingual(德英)警示标识,字体高度不小于 1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