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海运:电子舱单申报及危险品包装的要求
韩国海关实行电子舱单提前申报制度,要求船公司在船舶抵达韩国港口前 24 小时,向韩国海关提交准确的电子舱单信息,包括货物明细、收发货人信息、船舶信息等。若舱单信息有误或延误申报,可能导致船舶滞港、货物查验等问题。对于危险品海运,韩国要求所有危险品包装必须符合国际危规及韩国国内的相关标准,并在包装上清晰标注危险品标志、编号、重量等信息。同时,需提供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危险品包装检验证书,证明包装的安全性。发货人及船公司应确保危险品包装及申报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不符合要求而影响货物运输。